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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通州区“最美夫妻” 评选活动的通知

日期:2015-04-15 12:06 来源:宋庄镇政府
  各村、各单位:
  
 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倡导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勤俭节约、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理念,为副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区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“最美夫妻”评选活动。
  
  一、评选对象
  
  工作生活在宋庄镇境内的夫妻。
  
  二、评选标准
  
  本次活动评选“最美夫妻”具体标准如下:
  
  1.爱党爱国、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  
  2.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社会形象好,群众认可度高。
  
  3.诚实守信、公德意识强、热心公益事业。
  
  4.执子之手、相亲相爱,有较为突出的感人事迹,能够诠释“执子之手 与子携老”的忠贞爱情。
  
  5.立足本职、爱岗敬业,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敬业精神,在副中心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。
  
  6.学习和掌握实用科学技术和致富本领,相互扶持、共同创业、合法经营。
  
  7.传承好家风、好家训,具有良好的家庭传承,尊老爱幼、邻里和谐。
  
  8.先进事迹曾被国家、市、区相关部门宣传推广。
  
  三、时间安排
  
  1.基层推荐阶段:各村、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完成推荐上报工作。
  
  2.组织评选阶段:5月底前,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明办、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区妇联、区民政局、区文化委、区广电中心、区老龄办等单位,将联合组建评选委员会,组织开展评选工作。
  
  3.宣传推广阶段:8月底前,入选夫妻典型将在第四届北京七夕文化节中进行表彰。
  
  四、工作要求
  
  1.请各村、各单位高度重视,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,切实推荐出群众口碑好、立得住的先进典型。
  
  2.各村、各单位推荐名额不少于1对夫妻典型。
  
  3.电子版下载方式:
  
  各村、各单位加入基层通讯员交流QQ群:276067295或到28365网站(http://www.e-crossborder.com/)下载电子版文件。
  
  4.报送方式:
  
  各村、各单位于4月26日前完将《“最美夫妻”推荐表》电子版通过宣传部邮箱:songxuanC@126.com报送。
  
  附件:“最美夫妻”推荐表
  
  (联系人:李祎,联系电话:69596202)
  
  宋庄镇党委宣传部
  
  2016年4月15日
 
最美夫妻评选通知(宋庄)